决策机制:项目决策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储备、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合同谈判及签署、资金划转、投后管理、项目退出等环节。
为规范吉林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行为,提高投资业务质量,有效防控投资风险,公司决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订公司投决委议事规则。公司投决委根据董事会授权,行使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审核决策相关职能。
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或公司受托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子基金及子基金投资的项目;
公司所管理的基金或省财政厅等部门另行委托公司管理的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并按相应管理办法确定的直接投资的项目。
经投决委委员表决后未通过的投资项目,不得投资签约,但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即6票)的未通过项目,可按规定继续跟踪完善,两个月后可再次上会,再次上会仍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实施。
公司投决委委员和参与公司投资项目的其他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必要时可就某一投资问题接受公司监事长或监事会成员的质询。